优惠活动种类繁多 破“4”后的银行消费贷你会动心吗******
破“4”后的银行消费贷你会动心吗?
春节成为各大银行推广个人消费贷款最佳窗口
即将到来的春节,不仅激发大家的消费热情,也成为各大银行推广个人消费贷款的最佳窗口。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2022年12月以来,很多银行推出种类繁多的个人消费贷款优惠活动,部分幸运客户可以在活动期间获得突破正常利率下限的超低利率,目前市场最低的优惠利率是招行闪电贷给出的3.2%。与此同时,国有大行的最低利率在破“4”之后继续下调。
银行争相向优质客户发利率优惠券
近期招行推出闪电贷8周年大型优惠活动。根据手机银行显示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客户会收到一张6.6折的利率优惠券,2023年1月4日至31日期间使用优惠券申请提款,年化利率低至3.7%起。此外,招行还会在活动期间送出20万份现金红包,提供百台华为手机作为抽奖大礼,以吸引更多客户使用闪电贷。
据了解,3.7%并非此轮活动中招行给予客户的最低利率。读者刘先生表示,招行App显示自己闪电贷的利率本来是5.94%。2023年1月初,客户经理打电话说可以申请闪电贷年利率3.2%的优惠券。2023年1月5日,刘先生使用优惠券贷款2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果真是3.2%,而且还可以使用先息后本组合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很小。
据了解,招行闪电贷3.2%的利率优惠券不能直接通过线上渠道获取,必须通过客户经理申请。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咨询招行东城区一家支行的客户经理,对方告知,前几天还可以申请3.2%的优惠券,但现在个人已经不能办理,只针对30人以上的团体集体办理。目前通过客户经理可以申请3.6%的利率优惠券,需要在申请后7天内提款,且不能超过2023年1月底。
北青报记者发现,交行广东分行也于本月推出惠民贷新年专享福利,优质单位受邀客户首次成功授信,会收到一张年利率为3.6%的利率优惠券,突破了惠民贷3.85%的利率区间下限。此外,惠民贷客户首次提交申请,可兑换2张5元支付贴金券,首次成功授信可获28天免息券和一张利率折扣券。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春节等重要节日是零售传统旺季,有助于带动消费类信贷需求,银行在年初积极发力消费信贷业务,也有“早投放、早收益”方面的考虑。从趋势看,随着消费活动释放,国内就业和收入改善,消费者信心回暖,有助于带动消费信贷需求扩张。
并非所有人都能享受最优惠利率
尽管各家银行想方设法推广个人消费贷款,但贷款审批的尺度并没有因此而放松,目前只有少数客户能享受到让人动心的最低利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为防止消费者产生误解,各家银行的消费贷款广告会在最后加上提示:“产品利率以实际办理利率为准,如有疑问,请详询当地网点”“具体贷款利率和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之前告诉我最低利率不会高于4%,我正好想装修,就申请了20万元。结果最后批下来的利率超过了5%。”市民张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最近在某国有大行手机银行申请信用消费贷款的结果。据了解,张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能享受到信用贷款最低利率的都是各大银行白名单客户的员工,他们通常在一些优质单位工作。此外,银行的房贷客户、代发工资客户也会在申请消费贷款时有优势。
某国有大行朝阳一家支行的客户经理表示,在该支行,最低利率只有优质单位的员工才可以办理,普通个人客户无法享受。现在都是系统审批,除了白名单上的优质客户,其他客户实际申请到的利率和额度会差异很大,很可能比最低利率高出一大截。
对很多消费者来说,最坏的情况并非没有享受到最低利率,而是连申请资格都没有。有读者反映,自己看到银行消费贷款广告,兴冲冲地去线上申请了一把,结果发现连贷款资格都没有。北青报记者选择一家平时没什么业务往来的国有大行手机银行尝试申请该行的消费贷款,页面显示“很遗憾你未能获得我行的申请额度”。
如何才能有额度呢?该行指出了三条路:一是成为该行的住房贷款客户;二是提供房产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联系个贷中心办理其他贷款;三是在该行办理更多存款、理财业务。
国有大行下调消费贷款利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下半年以来,多家国有大行下调了消费贷产品的利率水平。
2022年8月初,六大国有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下限均降至4%以下。当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农行网捷贷年化利率低至 3.7%,工行融 e 借年化利率最低 3.75%,交行惠民贷最低可享受年化3.85%的利率,中行中银 E贷年化利率最低 3.9%,建行快贷年化利率最低 3.95%。
一个月后,农行网捷贷年化利率最低降为 3.65%,工行融e借一年期年化利率(单利)低至3.7%。
2022年7月,邮储银行邮享贷年化利率区间为3.7%-17.8%(单利)。8月下旬,该利率区间降为3.65%-17.2%(单利)。
不难看出,工行、农行和邮储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下限在2022年8月之后均下调了5个基点。
建行快贷的年化利率近期也出现下调。建行北京市分行官方微信公众号最近接连三天发布推广文章“用钱,就选建行快贷”。文章显示,目前建行快贷的年化利率最低为3.85%,比之前的3.95%下调了0.1个百分点。
建行宁波分行发布信息,全面介绍了建行四种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基本情况。总体来看,线下受理的贷款产品比线上受理的利率更低,额度更高。其中,薪实贷线下凭身份证、收入证明、任职证明等申请,年化利率低至3.6%,额度最高可贷100万元;建易贷线下受理、线上签约支用还款,年化利率也是最低3.6%,最高可贷100万元。快贷全线上、手机申请、自动审批,年化利率最低3.85%,最高可贷20万元;随心贷线下核查身份、线上签约支用还款,年化利率最低3.99%,最高可贷100万元。
周茂华分析指出,从大环境看,为应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国内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财政、金融政策发力,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市场利率中枢下移,自然带动消费贷等小额信用贷款成本下降。
监管强调要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住户贷款增加3.83万亿元,较2021全年增量缩水约4万亿元。其中,以个人消费类贷款为代表的新增居民短期贷款同比少增0.76万亿元;以按揭贷款为代表的新增居民中长期贷款同比少增3.33万亿元。
不过,今年金融机构一定会加大对个人消费类贷款的投放。2023年1月4日召开的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1月13日,银保监会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今年九方面重点任务,排在首位的是全力支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银保监会此前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已提出相关具体举措,包括:优化消费金融产品服务,鼓励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居住消费提升,为新型消费和服务消费提供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持续改善新市民金融服务,更好满足农村转移人口、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安居乐业需要。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多渠道增加居民安全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改善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表,增强消费能力。
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随着生产经营活动恢复,尤其是线下消费复苏,消费类贷款的信用扩张将提速。如果有进一步的政策刺激,比如支持汽车和家电等产业链较长的行业,或者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将使消费类贷款恢复速度更快。
“2023年,消费金融贷款的拓展将是‘重头戏’。”建行信贷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投资者交流会上表示,2023年要加大力度拓展个人贷款,预计2023年无论是住房金融还是消费金融都会回暖。
消费提示
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借贷
越来越低的贷款利率,让不少动心的消费者跃跃欲试。业内人士提醒大家,一定要按需申请,量力而行,不要盲目借贷。
北京银保监局曾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树立正确借贷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理性消费习惯,弘扬勤俭节约美德,科学安排生活支出,做好开源节流、量入为出。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要明确自身贷款需求,根据需求确定是否需要贷款以及需要何种贷款。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过度借贷,否则可能会使个人甚至家庭陷入困境;更不要选择“以贷养贷”“多头借贷”,避免因无力偿还而导致债台高筑。
需要引起消费者重视的是,消费信贷资金不能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据了解,银行如果在贷后管理中发现消费贷款被违规挪用,会提前收回贷款。
本组文/本报记者 程婕 统筹/余美英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